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契税是在土地、房屋等不动产所有权转移,当事人双方订立契约时,对不动产承受人课征的一种税。契税除与其他税收有相同的性质和作用外,还具有证明不动产所有人产权合法性的作用。征收机关在征税时,首先要查明产权转移的合法性才准予缴税,并发给新的契证作为产权合法性的证明。
对于购置房产而言,契税是在购置房屋时交纳的。在交清税款时,收税机关会交付两份凭证,一份是税单,类似于收据,税单上一般会有税务(财政)部门和收款国库(银行)的印章,这里,税单会有两联,一联为纳税人保存,一联需交房产登记部门用以核发产权登记证书用;
另一份就是完税证,大小较一张邮票略小一些,一般用于粘贴在房产证的首页,表示该房产为已税房产。
如果没有交纳契税的(免征除外),房地产登记部门是无法核发产权登记证书的。
契税的征收机关,原为财政机关,目前,某些地方已变更为税务机关(地税),也有些地方尚未实行变更交接,仍为财政机关。你可以向当地财税机关咨询。
对于提取住房公积金,一般无需契税完税证明(包括税单或者完税证,下同),只需购房合同、房产证、付款凭证、房屋买卖发票等。如果房产证尚未核发的,可能会要求提供契税完税证明。你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询问清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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